直播球讯04月02日讯 昨天联赛工作会议上,足协主席陈戌源提出了各俱乐部要“保护国脚”的言论。这番言论迅速引发争议,《足球》报也对于这一言论进行了驳斥。
“国脚保护”,不是陈戌源首创。20年前的十强赛和随后的日韩世界杯前,当届足协甚至直接出台了若干政策“保护国脚”。事实上,所谓的“保护”,就是一个悖论。
怎么保护?虽然陈戌源没说,但应该不新鲜。毕竟,“国脚保护”,不是陈戌源首创。
2001年十强赛前,由于首轮甲A就有10名国脚受伤,当时的足协紧急出台了三项措施:国脚们要尽量避免受伤;加大对比赛中故意犯规或恶意伤人行为的处罚力度;各俱乐部还要注意不要伤及其他球队队员,若伤到国脚,必须给足协一个交代和内部处理结果。
理论上,无论是哪一年的措施,都没错,只是,足协没有考虑到俱乐部的利益,忘记了国脚首先是俱乐部一员,给他们发工资的,是俱乐部的老板。
任何一个俱乐部的主帅,都不会容忍自己球队的国脚,在需要的时候,出工不出力。今年中超,没有了超级强队,争冠军团实力平均,这个时候,就看谁敢拼,“狭路相逢勇者胜”——什么,你让我的国脚做好自我保护?
相信每个俱乐部主帅,都会口吐芬芳,送给足协三字“箴”言。事实上,所谓的“保护”,是一个悖论,国脚如果因为想保护自己,联赛不敢拼,表现不佳,俱乐部势必不会再让他出场;而失去了位置,水平难以保障甚至下滑,国家队还会再要他吗?
或者说,一个在俱乐部畏首畏尾的国脚,还配得上“国脚”的称号吗?